“生子”海贝( T! ~1 u) b; t0 G
- T6 y$ D6 B0 j 南诏大理国时期,洱海地区已开始出现了货币——贝。唐代记载南诏社会生活的文献《新唐书·南诏传》就说,南诏以帛及贝作为货币。“贝者大若指,十六枚为一觅”。" a4 ^0 [0 ~. p' V/ 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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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理国灭亡之后,公元1274年,赛典赤出任云南行省“平章政事”(省长),发现云南人以贝代钱,不习惯中原的“钱法”,于是奏请元世祖忽必烈,特许旧俗。所以元、明时期,云南仍以海贝为货币,李京《云南志略》说:“交易用贝子,俗呼作‘贝八’。以一为庄,四庄为手,四手为苗,五苗为索。”直到今天,白族语仍称钱为“贝八”,足见海贝对白族社会生活影响之深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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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贝产于深海,在古代,印度洋、太平洋沿岸的印度、缅甸、孟加拉、泰国等国都用海贝作为货币。云南的海贝,便来自这些国家。云南用海贝的计数方法,也与古代印度、缅甸等国相同,而与中原地区相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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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今云南各地的田野考古之中,经常发现数量可观的海贝。如滇文化墓葬中的贮贝器内,就有大量的海贝。20世纪80年代,文物部门维修大理崇圣寺三塔时,也在塔内发现了许多海贝。滇池地区、洱海地区发现的大批元、明火葬墓中,海贝是主要的随葬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