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从山中来,带着兰花草。种在小园中,希望花开好。”这首校园歌曲曾风靡大陆和港台,原是胡适晚年所作诗歌《希望》的第一节。
# ~5 @* ]2 J# Z6 g, A+ A% L 胡适确“从山中来”,原本是个安徽绩溪深山村野的孩子,“带着兰花草”,也是有案可稽。笔者来到胡适故居时,天空飘起了小雨,整个村子陷入雾霭朦胧之中。故居装饰的图饰乃为兰蕙组成的“纯兰”世界。遥想当年:胡适在兰的幽香中开卷展读,9岁时便偷读《水浒传》等小说,在书斋中不敢读,往往借上茅厕机会偷看。有一次母亲发现了,批评他说:“字是孔夫子造的,要敬惜字纸,你拿书到厕所里去看,那是践踏字纸,得罪了孔夫子,如若得罪孔夫子你就变得不聪明了。” & w9 h: P7 v. A0 z! J4 p5 x
几十年后,胡适仍感动地称母亲为“我的严师,我的慈母”。父亲过世时,胡适才3岁,但胡适上蒙馆开蒙的几部教材,都是父亲生前为他编选订就的:《学为人师》、《原学》和《律诗六钞》。
; z+ ]$ e$ h. [ 1917年12月30日结婚那天,胡适挥毫自题婚联:
, ?. g# F% D% K* ~ 三十夜大月亮 廿七岁老新郎 2 k7 t8 L! U+ Q3 x' v
胡适结婚时已经27岁,刚刚受聘为北大教授,当称老新郎;江冬秀28岁,更是老新娘了。新房里,有12扇落地隔扇门,上面满是阴刻的兰草,气韵生动,格调清雅,据说是徽州墨模高手胡国宾的作品。 . r- a9 n3 _& F( ?" u/ j5 Q
胡适希望村中有人为他的婚联配对凑趣。上庄不失为诗礼之乡,一个叫胡毓蛟的族人,挥毫配对: 0 `" J% ~7 N. c7 @* w8 Q
出亚十三年 周游六万里 $ k. p5 I- {9 X: D
胡适留美7年,但他13岁由母亲做主,与14岁的小脚姑娘江冬秀订婚,从胡适赴上海求学的时候算起,正是13年,而江冬秀空阁守待,侍候婆母13年,堪称美谈,所以有“十三年”一说。“六万里”系指中美往返的里程。 2 s- M4 p1 A+ {; B/ Y! K
《希望》的第二节是这样写的:"一日望三回/望到花时过/急坏看花人/苞也无一个。"胡适漫漫情感路,步步惊心、磕磕绊绊,可他终究是兰花君子。
( Q. F5 s( g8 e& Q 1914年,远赴重洋的胡适结识了美国康乃尔大学古生物学教授的千金韦莲司。1933年6月18日至10月5日,胡适三度赴美,43岁的他跟48岁的韦莲司再度相逢。韦莲司在1933年9月13日的信中写道:“我整好了我们那个小得可怜的床……”在9月27日致胡适的信中,她又写道:“你已经全然地了解我了,胡适——你是不是更喜欢那个幻象中的女子呢?她也许很美妙,但她毕竟是我,那个胸部扁平而又不善于持家的我,那个头脑不清而又不得体的我,是这个我触摸到了你的身体和眼睛。我简直不能相信,你竟爱上了这么一个可怜的东西,然而,你的爱却裹住了我。” . _4 K; X ]) Z: R$ Z
留美岁月中,另一个叩开胡适爱情心窗的是才女陈衡哲,只是硬生生杀出个任叔永。尴尬的是,任叔永是胡适多年的好友,温文尔雅的胡适彰显了“兰为王者,香不与众草伍”的清境,称陈衡哲为“最早的同志”。
1 o4 z( |" o7 K& o2 U* U7 f/ } 兰为君子之香,胡适有君子之风,不知他温和、雍容的性格,是不是与这满室的兰草有关? $ L# s" C% F$ |
上庄村头的杨林桥是胡适早年的恋人曹诚英退休后捐钱所建。曹诚英比胡适小11岁,同父异母的三姐是胡适的三嫂,两家关系亲密。曹诚英喜欢兰花,1918年胡适回家乡时,她随口说了一句“最好从北京带些兰花种子来”,胡适记在心上,当真带了来。曹诚英十分感激,一直铭记在心。 : i9 {) D+ Q2 S0 f) W7 `& F6 [2 Z
胡适把1923年春到6月24日三个多月与曹诚英在杭州烟霞洞清修寺的同居生活称为“神仙生活”。 8月25日陈衡哲离开烟霞洞,特地写信给胡适:“敬问你和曹女士安好,真正打扰你们了。”
$ ~. R7 f/ t6 ]1 ?5 N1 \+ p 同年10月4日,胡适收到汪精卫的来信。汪精卫曾应徐志摩之邀与胡适等同游杭州,他见曹诚英伴胡适而行,看出其中隐情,所以在信中附了一首小诗《晓烟》:记得江南烟雨里,小姑鬟影落春澜。“小姑鬟影”便指曹诚英。胡适很喜欢这首诗,把它粘贴在日记上。10月11日夜,胡适把徐志摩拉到他住的沧州别墅闲谈,问徐志摩:“我这样做,是不是有些冒险?”
4 q" o! p* o) F; U$ z 曹诚英怀上胡适的孩子,使得回到北京的胡适不得不向江冬秀提出离婚。江冬秀到厨房一手拿菜刀,一手抱住大儿子祖望,同时怀抱小儿子思杜说:“你要离婚可以,我先把两个儿子杀掉,我同你生的儿子不要了!我们母子三人就这样死在你面前!”此后胡适不再提离婚了。
, n8 u# b$ ~. `+ ] 曹诚英比胡适多活了11年,她的墓孤零零地立在家乡的村口,那里是胡适回乡的必经之处。 |